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十三)
凡事應三思之弗覺,體實而再行之,不可聞言而從,亦不可聽之否虛,三思之下實施無道者,當進而窮根之研,欲覓高天彩虹而遇烏雲之佈,則疑于霞輝之弗成也,是為過失。
古人有「三思而行,再思可矣」之說,實際上,光「三思而行,再思可矣」是不夠的,在三思之後,還要具體去實踐以觀察真實效果,這也就是說,我們絕不可以聽說一件事情就立刻不加思索地去辦,而必須要加以認真思考和實踐,但同時,又不能聽到以後,馬上就輕易地否定,認為虛妄不實,不去予以處理。如果在三思以後覺得沒有道理,並且實際去做,也還沒有行通,這時都不能馬上丟掉,而要進一步去挖根究底。就正如我們想見到高空中的彩虹一樣,如果說走到半虛空中被烏雲所遮障,就認為是上面只有烏雲,沒有彩虹,這就是錯誤,如果繼續努力向上,進入更高一層空間,突破烏雲,彩虹就會出現,所以,做世間上的一切事情都是如此。在任何因難之下,都要進而窮根究底,這樣,最後就不會犯過失,就會處理好一切事情,完成好一切事業。